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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报报道,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最近发布了《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血液检测样保存管理方案(试行)》,提出了相关管理要求. 这个方案目是为了为新药和试剂研发提供生物样资源,并为科学研究提供基资料. 然而,这也给实验室生物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.
根据《方案》,从事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定点医疗机构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需要具备保存样条件,进行超低温保存. 样应置于零下70摄氏度或更低温度保存,如果没有零下70摄氏度保存条件,则可以在零下20摄氏度冰箱中临时保存. 如果没有保存条件机构,应及时将样移交给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存,并签署保存协议,或按照要求进行及时销毁.
《方案》还要求,样保存管理系统在保存样时,需要按照规范要求设立专门库房或专柜进行单独保存. 保存地点应具备消防、防盗、监控等措施,以及通风、温湿度监测与控制设施。专人负责,准确记录样来源、种类和数量,逐一编号登记,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毒株和样安全. 样保存期限不应超过6个月,超过期限样应移交给有资质保存机构,并按照要求进行及时销毁. 销毁过程需要严格和记录。
这个《方案》发布对于新冠肺炎样管理提供了具体指导。它实施将有助于确保样安全和可,为新药和试剂研发提供支持,为科学研究提供重要基资料.